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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网店应公平纳税,也应同等享受减税降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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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网店应公平纳税,也应同等享受减税降费政策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们也应该强化公平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各市场主体应该公平纳税。

  据报道,华北某市有多名网店店主日前收到当地税务部门通过电子税务局发送的“风险自查提示”,提醒他们存在少记营业收入风险,要求企业自查3年以来存在的漏报问题,并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

  所谓税务漏报问题,指的是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的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所统计的销售收入差异较大,需要补缴营收差额所产生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

  申报收入与销售收入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很多消费者网购时并未索取发票,网店商户也不会主动开票,导致这部分销售收入没能纳入税务申报的范围,变相逃税。另外一个原因是,网店商家为了获取流量,付费找人刷单,大量刷单形成了交易记录,但并未有真实的销售。

  长期以来,人们对电商缴税问题争议不断,很多人认为电商不缴税对实体商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事实上,按照现行税法,电商并没有特殊的税收制度,电子商务和线下传统商业交易适用相同的税法,不存在电商不用缴税的说法,而是对于这一新兴商业模式如何征税持观望态度,征管不到位。不过,自营性电商如京东、唯品会等均正常缴税,在电商平台上的企业网店正在逐步完善征税,此次风险自查提示就是针对这部分商家。至于C2C型的个人网店,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是每月2万元,绝大部分网店达不到起征标准。

  据报道,当前加强网店征税力度,可能与一些地方税收下降导致财政压力大有关,属于开源节流的措施之一。与此同时,全国税务系统建立和完善了大数据系统,有能力追查到企业漏报逃税等行为。

  受疫情冲击,在为全国中小企业减税的大背景下,严格查税很容易被视为“增加企业负担”,甚至可能导致部分企业网店倒闭。但是,我们应该坚守税法的严肃性,网店应该享受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政策,但要缴纳的税收也必须缴纳,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严格销售端查税有一个好处,就是避免其上游的一系列逃税行为。在整个交易链条中都有避税的冲动,比如网店拿货如果不要发票,就可以价格便宜,虽然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但如果成本更便宜,而且自己也不用缴税,那么就会在电商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当前,直播带货火遍全国,其中相当一些卖家并未缴税。因此,加强征税以及对逃税进行惩罚,有利于推动整个市场主动纳税意识。

  此外,也可以对刷单造假行为进行精准清除,因为刷单这种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的行为实际上对消费者构成了欺骗和误导,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消灭刷单现象可以让消费者对商品进行客观的评价,使假冒伪劣产品浮出水面,依靠刷单的店家就难以生存,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

  我们认为,应该继续为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在内的所有中小企业减免税费,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压力较大的市场环境下,保住市场主体对就业和民生至关重要。网络电商与其他中小企业一样,应该享受同等的税费减免政策。

  我们应该树立国家税法严肃性不容侵犯的意识,必须以法治税、严肃税收法纪,市场主体都需要认识到,依法纳税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企业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逃避纳税义务,漏报、逃税应该受到惩罚。

  我们也应该强化公平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各市场主体应该公平纳税,不能线下的商业企业严格纳税,线上电商可以征管不力,这对那些依法纳税的竞争者而言十分不公平,执法不严只会鼓励更多的企业逃避纳税。

  因此,我们不应对一些地区税务部门查网店税务漏报问题进行道德谴责。为了保住市场主体,补缴税款可以分期或缓期缴纳,但基于税法的严肃性以及公平竞争原则,不应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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